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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24 10:10 点击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3月23日,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通知,就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重要内容,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法治课程、高校法治理论教学内容,一体抓实“关键少数”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学习和青少年学习教育。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分众化、经常化、通俗化宣传宣讲,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和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成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组建一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师资库,开发一批以解读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精品课程,探索一套以课堂教学+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推出一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事例。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融入全市“133”发展战略任务要求,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宣传推广机制、学用结合机制,推动学习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常态长效。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县(区)委依法治市、县(区)办和组织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点评、法治建设督察重要内容,通过日常督促、专项督察等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协同整改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推广,推动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