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司法局
关于征集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
公 告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等,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联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立法项目范围
根据《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我市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亟需通过立法规范的事项。
三、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
四、具体要求
(一)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建设“一都四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要问题,项目建议应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和市情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的相关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等。有关国家机关、单位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还应报送政府规章建议文本(草案)和相关调研论证资料。
(三)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信函:邮寄至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司法局(邮政编码:726000)。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2.电子邮件:发送至422379449@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914-2982220 传真:2383804
附件:商洛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征集表
商洛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征集表.docx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