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7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索江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保障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近年来,商洛市司法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调解组织、人员队伍以及保障能力建设,为打造“一都四区”,推进商洛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构建“一张网络”,不断加强调解基础。构建以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以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发挥镇(办)、村(居)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已组建的医疗、住建、价格等调委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团体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市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400余个调解室或调解小组,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截至目前,共设立各类调解委员会1487 个,其中县(区)调委会7个,镇(办)调委会98个,村(社区)调委会130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0个。
二是建设“两支队伍”,不断提高调解水平。一是在县(区)调委会和有关部门建立调解咨询专家组,在市、县(区)法院立案庭设立了8个调解工作室,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让人大代表、律师以及医疗、劳动、住建等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在县、镇(办)、村聘任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公道正派的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员,做到了在横向上“三调联动”,在纵向上“两队共调”。全市共有调解员7876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37人;全国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20名,县(区)人大代表365名。
三是完善“三项机制”,不断增强工作活力。一是建立制度长效化。依法建立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健全研判预警、动态监管、重大事项报告、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从案件的接收、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文书、卷宗归档等程序都建立了相应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村级专职调委会主任,建立了调解案件一案一综述一点评一简报的“四个一”制度。二是建设场所规范化。县(区)、镇(办)、村(社区)调委会基本实现了有办公场所、有组织体系、有规章制度、有统计台账、有工作标识和统一标牌、统一标识、统一印章、统一程序、统一文书、统一制度的“五有六统一”建设标准,巩固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印制了《全市统一人民调解档案规范》,细化了调解案件各个流程,做到了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三到位。三是聚集品牌效应化。建成了商州区陈塬街办上河村老支书调解工作室、洛南县法院杨灵芝调解工作室、商南富水镇富水街社区“五老”调解工作室、镇安县法院陈新喜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柞水县的“1234”、镇安县的“1844”、山阳县的“逢事说事、遇事解事”、丹凤县的“三办一评”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经验被省司法厅肯定和中省媒体宣传报道。
四是坚持“四大统筹”,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和安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市人大专门听取和审议了《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汇报。二是积极化解纠纷。在全市先后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商洛”、“双节两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我为群众办实事”、“析案明理尽责实干”主题教育活动、“汛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化解”、“迎接建党百年·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人民调解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统筹运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落实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司法行政专业人员参与纠纷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柞水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润千万家”活动,每家每户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8690件,调解成功18556件,成功率达99.3%。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十四运”安保维稳期间,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89件,其中涉疫纠纷196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争议化解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诉源治理质效。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的相互对接,有序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和业务配合,统筹化解矛盾纠纷。柞水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四是开展评优树模。开展“抓点带面、以点促面,评优树模、示范引导”活动,加大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和宣传力度,激励广大调解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并在柞水县召开了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现场会。近年来,有3个单位和调委会、5名工作者和调解员受到国家级表彰,86个调委会103名工作者和调解员受到全省表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民调解队整体工作能力不强,调解队伍的专职化程度不高,调解经费保障偏低等方面。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推行多调解联动,构建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大格局。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和业务配合,统筹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多调解联运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建工作,持续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实行矛盾纠纷综合协调、统一调度、分级化解,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的相互对接,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学习“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赋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人民调解员入口关,将一些经验丰富、为人公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吸纳进调解队伍,加快镇、村专职调解员配备,建立起一支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分级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升调解队伍能力和水平。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激发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公正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保证工作有效顺利开展。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调解组织党的领导,提升调解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持续做优做强特色调解室品牌,大力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特色品牌效应,形成专业调解团队,以点带面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递增机制,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标准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保证调解工作正常运行,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再上新水平。
商洛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