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7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陈瑶、柯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转办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提案牵头单位作用,会同协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您就我市基层司法力量不足,充实基层司法力量提了3条针对性很强的建议,这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落实。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的延伸。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司法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担负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司法所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陕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以巩固“六好司法所”创建成果为抓手,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管理,狠抓业务提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和谐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建设贡献了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全市98个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部理顺,编制部门核定司法所专项编制219个,实有215人。转隶划转到司法所的人员经费全部按1.5-2万元标准预算在县司法局,政法津贴全部落实到位,资产装备收回归司法所使用,司法所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基层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等方面工作明显加强,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成新时代“六好司法所”93个,“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28个。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抢抓机遇,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商洛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二是主动协调,多方联动。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市县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研究解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用房、人员配置等问题,分管领导一线督办,化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是明确职责,以考促动。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定期听取进展汇报,进行工作点评,有效促进任务落实。
二、统筹推进,强化司法所基层基础保障。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委编办《关于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镇(街道)设立“司法所”,为县(区)司法局在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区)司法局与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商州区委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各县区司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要求,对司法所专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证每个街道司法所5人以上,镇司法所3人以上,并主动对接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配齐配强司法所长,解决好司法所各项保障。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陕西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施意见》确定的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标准足额预算到位,司法所业务经费人均不低于1.5万元/年,切实满足司法所各项业务需要。同时,解决好司法所人员岗位津贴、政法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经费保障问题。
三、示范引领,打造司法所基础设施标准化。一是硬件设施标准化。按照“面积达标、权属明晰、场所独立、外观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突出特色定功能,合理设置“六室一站”。全市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干部全部配置了制式服装,极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区矫正监管的实效。二是外观标识标准化。严格执行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标准,对司法所的司法徽、指示牌等进行统一规范,对室内背景墙、制度、门牌等进行规范制作,树立司法所规范统一的整体形象。三是信息系统标准化。建立“六好”智慧司法所信息系统,为司法所配备“六好”智慧司法所信息终端和高拍仪,补充更新电脑、打印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接通司法专网,形成与省市县司法行政专网协同办公网的有效衔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切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聚焦司法所制度科学化、队伍专业化、业务效能化,持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切实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多请示、勤汇报,积极主动协调各种关系,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司法行政工作出面出文、出招出资,努力形成司法所建设的强劲合力,借势发展,促进全市司法所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各县区司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要求,对司法所专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并主动对接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配齐配强司法所长,解决好司法所各项保障。积极协调省厅、市委编办,加快推进司法协理员招录配备工作,出台协理员配套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培训机制,参照公安机关辅警招录机制,面向社会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招录配备司法协理员,争取财政部门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补充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同时,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尽快补充空编人员,将现有编制用足用好,解决无人所的问题,继续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工作服务力度,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能正常运转。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根据司法所职能,形成以岗位目标和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在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同时,使基层司法所干部能扎根基层、安心基层,确保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发挥。选调优秀司法所长到机关任职、挂职,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和新录用的年轻干部到司法所挂职锻炼,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干部成长,切实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商洛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