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7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农工党商洛市委员会: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依法行政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经过前期对提案的认真学习和深入调查研究,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职责定位,主动发挥“六项职能”作用,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施了许多深层次的改革落实举措,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推进法治商洛建设,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了提速增效和换挡升级。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部署。相继出台和深入推进“一规划两方案”及《商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办法》的有力实施,连续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综合满意率逐年提升。
一、强化统筹协调,扎实部署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部署和监督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和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落地。3月3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重点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以更实举措落实执法为民实践,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月28日,商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共商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商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办法》,对我市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统筹推进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守法和法治商洛建设进行全面谋划和扎实部署。这两个会议的相继召开和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地统领作用和指导作用,有效推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举措。在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及时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商洛的长期规划,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该方案从工作要求、主要任务、重点措施、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对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形成法治建设工作的制度规划。今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商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办法》,探索推广法治点评工作双“126”模式,把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等纳入述法点评内容,形成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保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6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普法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法学会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商洛市首届“促进法治典型事件、践行法治典型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对近几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发挥突出、示范引领明显、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的典型事件、典型人物进行选树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依法治市办每年都开展一次或者两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督察问题反馈和整改提升,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化工作模式,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手段和制度保障。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方面,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商洛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我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出明确任务和具体要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文书的法律审查,向政府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等,为服务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提高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6月,召开了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对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推动。积极发动法律顾问与项目建设“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助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组织律师积极“送法进企业”,推进“法治体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工作特点的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健全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工作运行等机制,完善市级法律顾问资源库,有效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均衡、充分、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内部法律顾问聘用、管理机制,加强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资格审查、考察、备案等工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水平。在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方面,坚持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号令关于《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和市政府《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对地方政府的行政立法范围、程序和审查备案以及立废释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审查等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依据,保障了地方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规范运行。在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方面,市司法局联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加强法治信息共享、行政诉讼及复议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学习交流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树立了政府司法威信和形象。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体现行政复议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关于推行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发挥了重要制度保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商洛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工作,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检查,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和文明、高效,全面提升了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质效,切实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向新的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举措,严把执法“准入关”,市司法局印发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今年以来,分6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学法用法氛围,全面检验学习成果,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加快推进法治商洛建设夯实根基。探索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5月22日,商洛市司法局制定了《商洛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召开第一届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会议,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多元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坚决打牢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基础
队伍建设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至关重要。我局历来非常重视队伍建设工作,通过招聘选拔、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打牢了坚实的人才队伍基础。目前,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部设立,各县(区)均设立依法治县(区)秘书股,明确专(兼)办公人员,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司法专项编制393人,其中,市县区司法局机关8个,编制172人,司法所99个,编制221人。实有人数409人,司法专项占393人,事业编占16人。据统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团队的现状:一是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覆盖,所有执法单位全部聘任了法律顾问。目前有公职律师44名,市级70个党政机关聘请了2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中市政府聘请5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县(区)一级的法律顾问共有353名,镇(办)一级的法律顾问共有102名。二是市、县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结构分布合理,基本上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县区现有律师事务所20家,执业律师150人;公证处8个,公证员11人;司法鉴定机构4个,司法鉴定人2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3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9人。以上这些专业法律人才队伍,有效满足了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为全市“一都四区”建设和商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资金的持续稳定
近年来,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由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标准》,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财务预算、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以及财务监督等进行严格规范,尤其是对人员经费、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经费等支出和保障范围作出明确要求,大大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财务保障力度。市县区财政局在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举措,持续加强对司法行政重点业务经费支出保障水平,有力支持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和法治政府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通过“四个强化”,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步伐,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树立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开文明高效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改革举措,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质量,为促进法治商洛建设持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工作,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大力提升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和全民法治文化综合素养;二是持续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继续完善相关法治保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为法治商洛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律服务基础;三是对各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从业务人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满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