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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sfj/2024-00083 发布机构 商洛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11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樊有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2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法律九进”和“每月一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养村(社区)级“法律明白人”,新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养,构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市成立了1487个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员7876名,成立了市住建、医疗纠纷、价格纠纷等行业性调委会及全市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400余个调解室或调解小组。2022年9月27日,在镇安、柞水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多次组织督导检查,把《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县(区)和部门的年度法治考核之中。2022年和2023年先后两次接受市人大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视察,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柞水县的“1234”、镇安县的“1844”、山阳县的“逢事说事、遇事解事”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经验被省司法厅肯定和中省媒体宣传报道。按照“五有六统一”的标准强化调解阵地建设,建成了商州区陈塬街办上河村老支书调解工作室、商南富水镇富水街社区“五老”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对全市的调解阵地进行了完善和升级,规范了台帐档案,增加了调解案件回访制度,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2022年,全市落实调解经费共计329.62余万元。今年,县级财政列入调解工作经费财政预算156.8168万元。建立了市、县、镇、村、组五级调解网络,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开展了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行了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调度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近期,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将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作为重点,以解决各级调解组织专职化的问题,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1800余件,调解成功21600余件,成功率99%。今年1-2季度全市排查调解矛盾纠纷3992件,调解成功3918件,成功率98.15%。

下一步,我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中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培训、提素质,固基础、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创新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找准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宪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法律九进”“送法下乡活动”“12·4”法治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提升人民群众对调解组织的信任度,使调解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二是进一步推行多调解联动,构建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大格局。整合调解资源,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建工作,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实行矛盾纠纷综合协调、统一调度、分级化解,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的相互对接,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和业务配合,统筹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多调解联运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赋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人民调解员入口关,将一些经验丰富、为人公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吸纳进调解队伍,加快镇、村专职调解员配备,建立起一支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分级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升调解队伍能力和水平。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激发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公正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工作方案,限时化解。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就地调处化解;对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统筹调解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渠道解决。充分发挥村(社区)、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作用,群策群力,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化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谁化解谁回访”“一事一回访”制度,采取上门回访与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掌握双方意见和想法,督促协调履行,防止出现调而不解、解而不和等问题,确保了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五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保证工作有效顺利开展。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调解组织党的领导,提升调解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持续做优做强特色调解室品牌,推广复制“金牌”经验,大力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特色品牌效应,形成专业调解团队,以点带面,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递增机制,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标准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保证调解工作正常运行,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再上新水平,为“一都四区”建设和商洛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