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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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全面规范公安执法行为
索 引 号 20240514-114949-850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17-07-24
名  称 镇安县全面规范公安执法行为

近年来,镇安县以切实加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方式为重点,创建依法治警“五有”机制体系,指导督促县公安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法制化、职业化。 一、规范执法有组织。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各执法办案单位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领导小组,带头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县公安局聘请资深律师为单位专职法律顾问,全局15个派出所和12个执法勤务机构均派驻兼职法制员,形成上通下达、责任明晰的法制工作领导联络体系,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执法有准据。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切实规范民警警容风纪,执法办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法细节依照《镇安县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标准》,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红线,为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提供科学准确的裁量依据。 三、保障执法有措施。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推行“民警执法无盲区、全民普法无死角”的执法普法全域覆盖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在法律业务上与时俱进,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内容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四、协作执法有配合。建立健全政府综合协调、公安机关主抓、职能部门联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公安机关与街道办、村社区、司法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形成群防群治一张网,推行信访三级联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工作模式,多部门全方位协作执法,为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量评执法有考核。制定出台《镇安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细则》,明确6大体系26项指标,将考评体系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执法档案,完善执法办案创先争优机制,建立容错纠错问责机制,严格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有条不紊。 (镇安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