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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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索 引 号 20240514-115000-456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17-08-02
名  称 商洛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我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及违法违规旅游开发建设活动,促进我市自然保护区持续健康发展。市林业局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日—8月30日,在商南新开岭、山阳天竺山和镇安鹰嘴石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禁止性条款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其它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行为及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对我市三个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排查,叫停关闭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光伏)电开发、开垦、挖沙、采石等破坏自然保护区行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等破坏资源环境活动,以及未经批准在试验区开展的开发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分为县级自查整治、市上督查检查、总结整改3个阶段。7月1日至8月10日,商南、山阳、镇安县林业局结合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管理实际,开展全面自查,对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情况及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执法整治;8月10日至8月20日,市林业局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三县排查情况,开展实地抽查;8月20日至8月30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立案情况、案件查处、违法行为、违法违规项目及各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全面总结和整改。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林业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和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从7月1日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