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514-115006-23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
名 称 | 山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今年以来,山阳县坚持源头治污、生态治河,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对全县142条大小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 一是完善体系明责任。制定下发了《山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组建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6名办公人员,专职负责河长制管理工作。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全县大小河流所涉及各级河长职责逐一进行了明确,设县级河长4名、镇级河长54名、村级河长250名、河道保洁员554名,全县形成了以县、镇、村三级河长及巡查保洁员为主体的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是加大投入强保障。将河道管理、保洁等相关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列支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每年落实县河、西河、漫川靳家河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经费20万元。采取PPP模式,融资260余万元,县镇村三级信息平台建设进展顺利。 三是源头治理抓预防。狠抓污染减排,银花河流域完成五洲公司五氧化二钒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成了絮凝沉降处理站及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实现废水全部回用;金钱河流域持续推广应用皂素清洁生产技术,达到皂素工业水污染物零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实施商洛优源8000立方米生物沼气、山阳福林养殖沼气等1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中村、银花等6个集镇垃圾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顺利,漫川关、高坝店等15个沿河集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建成投入使用。 四是专项整治保实效。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围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河道治理迈向法制化轨道。今年来,累计查处“六乱”违法案件7起,清除障碍34处8600余方,集中整治采砂场6家,关闭采石场2家。 五是严格考核促落实。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责任倒逼强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山阳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