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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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索 引 号 20240514-115212-683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16-10-24
名  称 丹凤县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根据《丹凤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丹政办发〔2013〕13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丹凤县在近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合法、公开、及时、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丹凤县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主体明确为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评估工作按照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开展评估调研、撰写评估报告、运用评估成果的程序进行。 本次评估工作重点对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的5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   (丹凤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