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514-133428-953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
名 称 | 普法为民好榜样潘恒球:说书老人三十六年漫漫普法路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潘恒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泾河村普法志愿者。他是一名说书人,前21年说历史,面对的是书场中的听众;后36年说法律,听众变为校内外的孩子。36年来,他的普法足迹遍布南京、扬州、常州、盐城等地的1000多个村居、500多个厂矿企业、2000多所中小学校,先后为青少年学生义务讲课8000多场,受教育学生达30万人次。 16岁时到安徽拜师学艺说大鼓书,18岁出师后开始走南闯北赶场说书,潘恒球凭借着出色的技艺,成了淮扬一带响当当的说书先生。没想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天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他的后半辈子的命运。 那天,他乘车去江都说书,车上遇到警察带着两个少年,两个少年因赌博盗窃锒铛入狱。潘恒球唏嘘之余,一个念头开始在他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能不能用说书教育下一代?”他打算用自己擅长的说书方式,把法律知识说给学生们听。 于是,从1982年开始,他把法律知识融入说书之中,从报刊杂志上搜集一些对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将案例编成小故事,作为说书时的“引子”,为家长和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潘恒球根据法律中列举的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9种不良表现,选取周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编写了《带刀》《逃学》《一个中学生的早恋》等故事,到各个学校进行演讲,大受广大师生欢迎。 潘恒球老人已逾古稀之年,可他为青少年义务普法仍不遗余力。他坚守一颗初心,将满腔心血扑在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上,帮助一些落后学生改正不良行为,使青少年成为社会有用之人。36年来,潘恒球义务为青少年普法,虽然收获了许多荣誉,但老人仍保持一贯的低调,继续到中小学普法,默默行走在义务普法路上。 来源:司法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