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1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
名 称 | 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文 种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化之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大力实施法治社会“六大行动”和法治宣传“六大项目”,着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全民守法普法,持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效果,不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商洛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八个重点”,落实普法重点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教学重要内容,作为高等学校、中小学思政课教育必学内容。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培训轮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法律十进”活动为主渠道,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大众化传播。(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抓点带面,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建设“一都四区”、打好“四提攻坚战”、争做“六个示范”要求,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每月一主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打击侵权假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涉外法治,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的法治宣传,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环境局、市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侨联、市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
4.突出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加强社会治安、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禁毒、防范电信诈骗、网络空间治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应急局等单位)
5.突出学习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增收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救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单位)
6.突出学习宣传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国家安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
7.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章。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宣传,促进党内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加大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突出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商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商洛市“十四五”规划、法治商洛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政策规定,在全社会倡导法治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
二、开展“六大行动”,创新普法工作举措
9.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示范引领行动。制定《商洛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教育,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开展首届市直机关“普法先锋”“学法标兵”选树活动,持续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单位)
10.开展全民守法普法强基提能行动。分层分类加强市、县(区)、镇(办)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行业社会组织、团体商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无盲区。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夯实全民普法根基,提升社会普法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市残联、市委老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
11.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相应目标,有重点、分步骤推进落实,让群众在实践中养成良好习惯,遵守公序良俗、优化人文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等单位)
12.开展法治文化铸魂行动。组织开展“商鞅封邑·法治商洛”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围绕法治征文、摄影、书画、视频、手工、歌舞、曲艺、语言、公益等九大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商洛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充分挖掘利用商洛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开展全市法治文化“三微”作品征集评选及全市普法创新精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法治文艺精品力作,集中在广播电视、新媒体和县(区)展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3.开展乡村法治文化阵地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十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即:建成市级宪法或民法典主题公园,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组法治文化长廊(橱窗)、一批法治宣传路街、开展一轮法治文艺巡演,每个单位要建设一个法治宣传室(角),每个镇(街道)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街、墙),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一个农村法律书屋。(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开展“八五”普法补短强弱提升行动。紧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通报问题和人大决议执行情况反馈问题,以县(区)和部门为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积极补短强弱,切实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市委普法办将于6月底前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为“八五”普法中期评优树模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六大项目”,夯实依法治理根基
15.实施守法普法示范创建项目。按照省上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省、市级“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以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守法普法整体工作水平有效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6.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项目。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行业普法工作的影响力,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年内每个县(区)至少打造一个标准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7.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项目。严格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创建命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跟踪指导、动态管理和命名表彰力度。开展“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经验成效,选树创建典型案例,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单位)
18.实施千名“法律明白人”培养项目。按照《商洛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以“四步十二关”创建机制为抓手,全市年内至少再培养100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第二届“商洛最美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扩大“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入围数量,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19、实施智慧普法平台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商洛司法“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推动县级以上普法平台与全省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开辟公民学法新渠道,强化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查询、法律问题咨询、典型案例解读等服务功能,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实施社会力量普法联动项目。充分发挥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及“商洛大讲堂”平台作用,组织法律实务工作者、专家教授等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发挥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各种群团性、行业性社会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等单位)
四、强化“五大保障”,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21.夯实普法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贯通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普法办工作职责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夯实普法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单位)
22.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商洛市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贯彻落实,开展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普法工作督导检查和满意度调查,举行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重点单位履职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提示督办单和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推进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3.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督促落实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定期讲法、以案释法、领导述法、全员考法、年度评法、长效督法、法治培训、法治创建、法律顾问等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4.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优势作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广法治微视频、“天天学法”短视频,让“指尖学法”成为普法新时尚。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治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充分运用抖音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普法,提升全民学法用法参与度、体验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全市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
25.加强普法理论研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全市守法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总结,破解制约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瓶颈问题,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