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fj/2024-0002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
名 称 | 全市“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全市“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压实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及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紧盯重大节日、纪念日、主题宣传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前学法、定期讲法、以案释法、法治培训、全员考法、法律竞赛、法治创建、法律顾问、全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及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引导公民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开展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群众关心的民事法律问题,开展“以案说法”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关键,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生态环保、扫黄打非、禁毒、信访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三)深入宣传部门和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为主要方式,大力开展深化改革及经济发展、法治乡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消除普法盲点,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和维权意识。加强《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商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五城联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社会诚信,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巨大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宣传内容
根据市委普法办印发的《中共商洛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商洛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任务要求,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由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主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2024年1月
宣传主题:“维护稳定促和谐”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和矛盾多发的特殊节点,通过开展法治宣传镇村行、法律赶大集等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网络安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引导公民知法用法、依法维权,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局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二)2024年2月
宣传主题:“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紧盯年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进企业、进工地”“企业法治体检”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三)2024年3月
宣传主题:“合法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结合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主题,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合法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残联、市住建局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四)2024年4月
宣传主题:“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围绕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维护国家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保密局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五)2024年5月
宣传主题:“民法典和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月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文旅局、市市监局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六)2024年6月
宣传主题:“资源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6·1国际儿童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6·9国际档案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25世界土地日”“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等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卫士”。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市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烟草局、团市委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七)2024年7月
宣传主题:“党内法规学习”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普及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机关工委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八)2024年8月
宣传主题:“军人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双拥国防教育,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洛军分区、武警商洛市支队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九)2024年9月
宣传主题:“法治护苗成长”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以秋季“法律进学校”“开学第一课”“教师节”“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小手拉大手”“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等为载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十)2023年10月
宣传主题:“平安法治建设”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和庆祝建国75周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十一)2023年11月
宣传主题:“法治乡村建设”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筑牢基层社会法治根基。围绕“11·9消防宣传日”“反洗钱宣传月”等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防范重点领域法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妇联、市金监局、市人民银行、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十二)2023年12月
宣传主题:“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月
宣传重点: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及相关法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委普法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向市委普法办报送上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信息(含影音资料)及工作总结。未纳入“每月一主题”宣传活动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任务要求同步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二)强化组织,统筹推进。各县(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月主题,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宣传,要突出行业特点、重点环节,选好形式载体,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城区宣传与乡村宣传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提升宣传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协调联系,加强活动宣传报道。要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主题宣传月期间,要依托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媒体平台设置法治专栏,通过工作动态+“以案释法”的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氛围。
(四)强化应用,严格考核。市委普法办将对各单位“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严格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八五”普法评优树模等涉及普法内容的考核事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