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sjj/2024-0002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 名 称 | 2024年第4号公告: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张银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4月18日至7月27日,对张银强同志2019 年2月至2022年5月担任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张银强同志自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担任市人社局局长,负责市人社局全面工作。本次审计实施范围确定为张银强同志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张银强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
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认真谋划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自2012年以来,市人社局连续10年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张银强同志2021年5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2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先进工作者。
(二)任职期间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张银强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规定,落实政府系统过紧日子“二十条”和减支出转作风提效能“十条”措施,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能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重大事项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讨论。
(三)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实施及执行效果情况
任职期间,能够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凡属市人社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根据市委办《关于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商办字〔2019〕55号),2019年市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根据市编办《关于单列市委办公室等机关和部门人员编制的通知》(商编发〔2019〕4号),2022年市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
截至2022年5月,市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实有33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正1,副3),实有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实有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3名,人员超编11人。
从审计情况看,张银强同志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张银强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张银强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张银强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1140元。
(二)不合规票据支出2笔,涉及金额91794.02元。
(三)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23647.60元。
(四)违规发放工会福利32人次,金额总计15600元。
(五)长期挂账未进行处理,涉及金额5718651.38元。
(六)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4565400元。
(七)人员超编11人。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处理。
对“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1140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运行;对“不合规票据支出2笔,涉及金额91794.02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严禁将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23647.60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发放工会福利32人次,金额总计15600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对未按规定计缴工会会费人员进行计算并按规定收缴,在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会会费缴纳收取会费;对“长期挂账未进行处理,涉及金额5718651.38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加强往来款的日常管理,按照资金的借款年限和类别,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积极清收处理挂账款项;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4565400元”问题,责成市人社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人员超编11人”问题,责成市人社局今后依照编制规定,配备干部职工。
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加强业务学习,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学习《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从严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则》,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强化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1140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加强了会计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关于“不合规票据支出2笔,涉及金额91794.02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养老保险缴费单按规定装入凭证。关于“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23647.60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加强了与代理记账公司沟通,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记账。关于“违规发放工会福利32人次,金额总计15600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对相关人员已追缴工会会费。关于“长期挂账未进行处理,涉及金额5718651.38元”的问题,市人社局正在与相关单位联系,清理往来账务,部分资金正在处理中,将持续推进整改到位。关于“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4565400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涉及资金拨付。关于“人员超编11人”的问题,市人社局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人员超编,已经在逐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