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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4号公告: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叶朝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sjj/2025-0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31
名  称 2024年第14号公告: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叶朝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21日对叶朝阳同志自2019年2月至2022年6月担任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叶朝阳同志自2019年2月至2022年6月,担任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叶朝阳同志在任职期间带领单位班子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能够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决定,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实行“大健康+”融合推进模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主城区顺利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商洛市被评为全国卫健系统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先进地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疫情期间,多项防疫经验获得全省推广,任期内叶朝阳同志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优秀个人等荣誉。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先后获得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十四运会”保障有功单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叶朝阳同志基本能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纪党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疫情期间市卫健委开展区域核酸检测100多轮次检测7000余万人次、建设二级以上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28个,目标责任考核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印发了《委属委管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程序》、《委属委管单位购置医疗设备审核程序》等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

(三)履行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责任情况

截止2022年6月底,商洛市卫健委共有编制49个,其中行政编制29个,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数40名,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4人,未超编。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叶朝阳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重大政策事项能够执行民主集中制。

从审计情况看,叶朝阳同志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单位承诺并提供的账务资料看,未发现叶朝阳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等方面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叶朝阳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叶朝阳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少记固定资产315.66万元

(二)规避公开招标1笔,共计298.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审计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责成市卫健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新购置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责成市卫健委对未结算的款项,重新进行评判,得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并进行谈话教育,开展职工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增强内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和安全完整。

(二)进一步加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财经法规、招投标法的日常学习,确保支出和采购降本增效合规合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梳理“少上固定资产”清单,逐一核对,计入资产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性和规范性,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对“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省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进行全面学习,规范采购实施流程,采购工作明确由申请科室负责牵头,办公室负责把关,财务室提供采购资金相关政策咨询和政府采购平台的实际操作,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对应履行但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一律不予支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