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sj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 名 称 | 2024年第24号公告: 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主任马先友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对马先友同志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担任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山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马先友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方面
能及时学习传达中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并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及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决策和部署等,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每年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执行,能认真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2017年至2022年县人大机关连续六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良等次。
(二)单位制度的制定及出台情况
马先友同志任职期间出台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山阳县人大机关考勤签到制度》、《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山阳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实施办法》等,并编印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明确了常委会工作制度及办法、党组工作制度、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等。
(三)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经查阅中共山阳县委巡察组对山阳县人大机关班子及马先友同志的巡察反馈意见,以及山阳县人大机关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马先友同志在任职期间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从审计情况看,马先友同志任职期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马先友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马先友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马先友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审议职责与遵守财经制度方面
1.对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作用发挥不到位
2.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三公”经费方面
1.长期租用平台车辆,涉及租赁费用493464.73元
2.公务接待费用超预算支出6200元
3.转移、隐匿接待费1笔2500元
(三)差旅费审批报销方面
1.擅自提高省内市外伙食费补助报销标准
2.虚报出差天数套取资金700元
3.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
4.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
(四)经费列支方面
1.公用经费超范围列支24325元
2.无预算列支临聘人员工资194816元
3.无预算列支司机增驾培训费19900元
(五)其他方面
1.山阳县人大机关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涉及3笔,金额562940元
2.山阳县人大机关人员超编4人
3.未按规定收取个人应交工会会费
(六)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商洛市审计局2018年对山阳县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审计,发现未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管理问题。
山阳县人大机关于2018年7月1日和山阳县新建汽车维修部签订了定点维修协议,经抽查发现,山阳县人大机关在2020年、2022年仍存在非定点维修现象,审计整改不彻底。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
对“对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调整审查审议工作安排,强化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对财政预算的审查作用。
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收回滞留出纳处的全部备用金。
对“公务接待费用超预算支出6200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今后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杜绝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行为。
对“转移、隐匿接待费1笔2500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杜绝转移隐匿接待费情况再次发生。
对“公用经费超范围列支24325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对“无预算列支临聘人员工资194816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范围、无依据支出。
对“无预算列支司机增驾培训费19900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范围、无依据支出。
对“山阳县人大机关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涉及3笔,金额562940元”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在日后的政府采购行为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手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山阳县人大机关人员超编4人”问题,责令山阳县人大机关今后严格依据编制规定配备干部职工。同时市审计局将此问题抄报编制管理部门。
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责成山阳县人大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和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
对“长期租用平台车辆,涉及租赁费用493464.73元”、“擅自提高省内市外伙食费补助报销标准”、“虚报出差天数套取资金700元”、“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未按规定收取个人应交工会会费”6个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本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切实履行审议职责,完善财政预算调整审查审议工作安排,强化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对财政预算的审查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手续,规范采购行为,不断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严格控制机关支出,节约开支。
(三)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明确单位财务审批、审核、支付等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规。
(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从严控制租车费用支出,实行“一事一租”,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五)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按照核定编制数量配备工作人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在今后将严格执行《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完善财政预算调整审查审议工作安排,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
2.关于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于2023年4月26日将滞留出纳处的全部备用金收回,并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3.关于长期租用平台车辆,涉及租赁费用493464.73元问题。2021年11月15日,根据车辆调拨文件,山阳县财政局已将县交投公司品牌为别克的公务车辆调拨县人大机关使用,不再产生租赁费用。并表示单位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做到一事一租,严控租车费用。
4.对公务接待费用超预算支出6200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5.关于转移、隐匿接待费1笔2500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
6.关于擅自提高省内市外伙食费补助报销标准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已责成5人退回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已核查,对超标准报销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违规资金全部退缴到位。
7.关于虚报出差天数套取资金700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同时,积极开展自查,并责成8人退回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规范标准。
8.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对《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差旅费审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差旅费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将严格落实差旅费审批制度,完善报销审批手续,规范差旅费管理。
9.关于部分记账凭证附件不全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已对《山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差旅费审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差旅费报销时必须附全会议、培训、学习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将完善原始凭证资料,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内部控制。
10.关于公用经费超范围列支24325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学习,将从严财务管理,严防扩大开支范围。
11.关于无预算列支临聘人员工资194816元问题。2人均已纳入公益性岗位。将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的预算执行。
12.关于无预算列支司机增驾培训费19900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将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范围、无依据支出。
13.关于山阳县人大机关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未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涉及3笔,金额562940元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加强了财务人员对采购政策的理解。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采购行为。
14.关于山阳县人大机关人员超编4人问题。截至2023年9月,严格扎紧人员入口,单位退休3人仍超编1人。将扎紧人员入口,畅通人员出口,加大人员消化力度,逐步解决人员超编问题。
15.关于未按规定收取个人应交工会会费问题。山阳县县人大机关工会已按规定追缴会员欠缴的个人会费。今后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16.关于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财务人员、负责公车管理的工作人员、司机进行了培训指导,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和签订合同制。切实落实好审计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