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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号公告: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局长周军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11611000016060972T/2025-0000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8-20
名  称 2025年第3号公告: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局长周军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商洛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7月17日至12月26日,对周军平同志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以下简称“商州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周军平同志自2021年9月至今担任商州分局局长,负责商州分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本次审计实施范围确定为周军平同志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周军平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

任职期间基本能够结合部门职能,及时学习传达中省市重大方针政策,较好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决策、部署等。建成分局智慧案管平台及执法办案量化积分考核系统、雪亮工程信息系统、合成中心大数据服务平台及OA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反诈预警劝阻工作、治安防控工作、量化积分考核等工作经验被全市推广学习。

(二)公安主责主业履职情况

2022年以来,商州分局相继打掉恶势力团伙6个,破获历年命案积案3起。破获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115起,2023年度全区各类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9.7%,破案同比上升65.4%。年均受理查出行政案件1100余起,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余起。包联22家企业开展“民警进企业”活动,办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群众反映事项30000余件。

(三)内部机构设置及履行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责任情况

商州分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综合管理机构3个,分别是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执法勤务机构12个,分别是指挥中心(办公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等。监管场所机构:看守所、戒毒所。派出机构19个,分别是城关派出所、陈塬派出所、大赵峪派出所、沙河子派出所等17个派出所及市行政中心警务室、驻区城市管理局警察中队。

截至2023年12月,商州分局公安专项编制316名,实有人员311名。辅警编制499人,实有490人。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贯彻落实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周军平同志任职期间,商州分局制定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基本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讨论,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经济责任。

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承诺并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周军平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进行了审计公示并进行了个别谈话,也未收到周军平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本次审计也发现,周军平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津补贴、奖励发放不规范

1.值勤岗位津贴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5713000元

2.加班费发放不规范,涉及资金4469153元

(二)超预算支出8728236.65元

(三)“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账户拨款,涉及资金1000000元

(五)辅警工资由第三方企业发放,涉及工资总额12009028.68元,劳务费480361.13元

(六)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506901.48元

(七)购买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52315.26元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51900元

(九)公车管理方面

1.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未实行定点承办,涉及金额11867.12元

2.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保养,涉及资金154763.8元

3.公务车辆管理不严

(1)个别车辆实际运行轨迹与车辆出差行程不符

(2)个别车辆加油与车辆轨迹不符

(十)资产购置管理情况

1.超标准购置资产,超出购置标准15213元

2.权属关系不属于本单位资产未及时按规定程序核销下账

3.未将划转机构资产转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4.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涉及资金566400元

5.未及时对单位资产清查盘点

6.未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7.漏记固定资产,涉及资金5515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对“值勤岗位津贴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5713000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按照警种、岗位、执行任务性质等制定实施办法,加强考核考勤记录,进一步规范值勤岗位津贴发放;

对“加班费发放不规范,涉及资金4469153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考核考勤登记,进一步规范加班补贴发放;

对“超预算支出8728236.65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对“‘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单位管理水平,严控各类支出;

对“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账户拨款,涉及资金1000000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及管理,确保资金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对“辅警工资由第三方企业发放,涉及工资总额12009028.68元,劳务费480361.13元”问题,2024年3月21日,财政部陕西监管局向商洛市财政局发出整改通知(财陕监〔2024〕71号),要求停止通过第三方企业发放编外人员工资行为。商州分局已经停止此行为,本次审计不再处理;

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506901.48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尽快清理往来款项,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禁长期挂账;

对“购买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52315.26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完善相关采购手续;

对“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51900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规范会计核算;

对“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未实行定点承办,涉及金额11867.12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制度,并在政府采购目录明确的业务用车保险服务定点承办单位采购保险业务;

对“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保养,涉及资金154763.8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严格履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对“个别车辆实际运行轨迹与车辆出差行程不符”和“个别车辆加油与车辆轨迹不符”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登记台账,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

对“超标准购置资产,超出购置标准15213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加强资产购置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条例及配置标准等相关文件配置资产,从严规范各项程序;

对“权属关系不属于本单位资产未及时按规定程序核销下账”问题,责成商州分局今后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及时核销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同时进行会计处理,及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

对“未将划转机构资产转入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将资产信息完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管理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对“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涉及资金566400元”问题,责成商州分局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对“未及时对单位资产清查盘点”问题,责成商州分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未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问题,责成商州分局按照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对“漏记固定资产,涉及资金55151元 ”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本次审计不再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如下:

(一)重视会计业务学习,增强法纪意识。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从严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切实增强财经法纪意识。

(二)制定配套细则,严格考核分配。严格按照公安系统各级制定的配套细则对干部职工进行考勤考核,并依据结果分等次发放奖金,细化公安干警考勤制度,确保津补贴发放规范。

(三)规范公车管理,节约经费支出。要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从严控制车辆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公车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及车险购买。

(四)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定期做好资产清理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购置资产,及时登记购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强化制度管控,规范财务管理。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本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政收支真实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执勤岗位津贴发放不规范”和“加班费发放不规范”问题,商州分局完善严格的考勤、考核办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加强日常考核考勤记录,保存原始台账,进一步规范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发放。

关于“超预算支出8728236.65元”问题,商州分局完善了预算计划和支出规定,并在今年支出中严格执行;根据2025年市区财政预算情况,按照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对2025年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预算进行细化,严格按照预算列支,从源头杜绝超预算支出问题。

关于“‘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商州分局加强资源管理,倡导节约用水用电,降低能耗费用;严格按照市公车办OBD系统管理、分局OA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确保用车申请、审批流程合理化、合规化;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单位管理水平;严控不必要支出。

关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账户拨款,涉及资金100万元”问题,

商州分局已注销实有基建账户。

关于“辅警工资由第三方企业发放,涉及工资总额1200.90万元,劳务费48.04万元”问题,商州分局根据2024年3月财政部陕西监管局(财陕监〔2024〕41号)通知要求,已停止了第三方企业发放工资行为,现由分局自行发放辅警工资。

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506901.48元”问题,商州分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尽快按实际情况清理往来款项,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

关于“购买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涉及15.23万元”问题,商州分局根据项目采购相关规定,制定了分局采购手续办理程序,严格履行采购规定。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51900元”问题,商州分局已根据经济事实调整了财务。

关于“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未实行定点承办,涉及金额11867.12元”问题,商州分局已责令已由相关负责人进行书面检讨,并严令今后各部门严格遵守规定,在中标供应商公司进行保险购买服务。

关于“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保养,涉及资金154763.80元”问题,商州分局完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在中标单位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

关于“个别车辆实际运行轨迹与车辆出差行程不符”和“个别车辆加油与车辆轨迹不符”问题,商州分局完善分局公务用车规定,根据市公车办OBD系统、分局OA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分局督查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要求存在问题部门落实部门一把手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

关于“超标准购置资产,超出购置标准15213元”问题,商州分局完善单位资产管理规定,集中学习资产管理条例及标准配置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规范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对超出标准购置的,坚决不予报销。

关于“权属关系不属于本单位资产未及时按规定程序核销下账”问题,商州分局已向市财政局请示划转并核销刘湾派出所、杨峪河派出所固定资产,并根据商财办产〔2024〕53号文件批复要求,已从资产系统上申报并划转刘湾派出所资产、核销杨峪河派出所资产。

关于“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账外资产”问题,商州分局已根据财政局批复将原森林黑龙口派出所、北宽坪派出所、二龙山派出所办公用房三处房产录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固定资产系统,并对三处房产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成立专职资产清查小组,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对;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各项程序;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科、所、队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人。

关于“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涉及资金56.64万元”问题,商州分局已向财政局资产科请示,对该资金进行了固定资产系统卡片下账,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从严规范各项程序;推进数字化管理,强化内外部监督。

关于“未对单位资产清查盘点”问题,商州分局已成立专职资产清查小组,对分局2011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会计账务、资产系统、实物逐一进行清查核对,并彻底清查2022年1月以来的固定资产,确保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关于“未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问题,商州分局结合资产清查,已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

关于“漏记固定资产,涉及资金55151元”问题,商州分局对漏记固定资产已补记资产系统并登记财务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