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0972T/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审计局 |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
| 名 称 | 2025年第9号:商洛市公安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分局局长唐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审计 | 文 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6日至 2024年9月30日,对唐伟同志自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担任商洛市公安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唐伟同志自2022年9月担任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以来,负责分局全面工作,本次审计主要对唐伟同志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内,唐伟同志带领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高新区公安分局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2022年度单位考核为优秀等次,2023年度考核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并能组织落实。在重大事项支出和重要活动筹备、举办、结算中,能够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履行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责任情况
高新区公安分局设置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正式编制民警44名,其中民警41名,工勤人员3名,空编1名。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做到了安排、指导和督查。基本能够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从审计情况看,唐伟同志任职期间,基本能够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能够履行单位财务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仅从单位承诺并提供的资料来看,未发现唐伟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唐伟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津补贴发放方面
1.超范围发放津补贴87700元
2.值勤岗位津贴发放不规范,多发值勤岗位津贴12580元
3.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4.平均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
(二)财务管理方面
1.违规将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公款私存98902元
2.专项资金未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
3.往来账项长期挂账3笔201000元
4.工会账务未按规定建账核算
5.工会账户坐支现金51405元
6.超限额支付现金241432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
1.公务用车管理混乱
2.辅警工资发放不规范
3.辅警数量超出辅警用人额度32人
(四)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高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完成并投入使用,截止审计日,该工程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录入单位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0397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多发值勤岗位津贴”2个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不再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执行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规定,加强值班、考勤管理与监督,做好公示,按照实际加班情况发放补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平均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相关要求,按实际考核等次拉开差距进行奖金分配,激励先进;对“违规将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公款私存”的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商洛市公安局进一步核查处理;对“专项资金未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置项目明细单独核算,并按项目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对“往来账项长期挂账”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于2025年2月28日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工会账务未按规定建账核算”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60 日内完成工会会计账套设置,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的做好工会账务核算;对“工会账户坐支现金”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及时将收到的会员会费上缴单位工会账户核算;对“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责成商洛高新公安分局规范结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对“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实行公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和加油台账,单车核算,控制成本,规范运行;对“辅警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责成高新区公安分局规范辅警人员管理,按照实际情况评定考核等次,准确核算绩效工资,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激励辅警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对“辅警数量超出辅警用人额度”问题,移送市公安局进一步核查处理;对“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责成商洛高新区公安分局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组织人力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进行资产登记。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规范发放民警岗位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民警津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实际考勤情况,真实准确地发放津补贴,并按期进行公示,维护津贴补贴政策的严肃性。
(二)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把审核报销关,规范支出结算行为。对专项资金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单位账务规范、合规。
(三)认真分析研判辅警超出用人额度的原因,结合《陕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市编办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辅警人数。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人员考勤、公务用车审批及费用核算,切实落实好各项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多发值勤岗位津贴”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关于“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要求,加强加班、值班考勤管理和监督,及时做好公示,严格按照实际加班情况发放补贴;关于“平均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今后坚持激励先进、体现差异,依据实际考核等次拉开差距进行奖金分配;关于“违规将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公款私存”的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由分管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会物资采购人员给予责令检查,对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关于“专项资金未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设置项目明细,单独核算;关于“往来账项长期挂账3笔201000元”问题,已清理、调账;关于“工会账务未按规定建账核算”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已于2025年1月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的做好工会财务核算;关于“工会账户坐支现金51405元”的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会员会费等相关工会收入上缴工会账户,杜绝坐支现金情况发生;关于“超限额支付现金241432元”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现金管理使用规定,规范结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认真学习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将除出警、执勤、办案外的公务用车收回指挥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和加油台账,做到单车核算,规范运行;关于对“辅警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辅警每月实际情况评定考核等次,准确核算绩效工资,做到公平公正;关于“辅警数量超出辅警用人额度32人”问题,高新区公安分局采取末位淘汰、自然减员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员额外辅警清理工作;关于“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工程结算报告已提交高新区财政局,待批复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进行资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