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贯彻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和陕西省总河湖长令精神,按照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安排商洛市委(政府)督查办公室联合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对各县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由市委(政府)督查办公室三名县级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查阅资料、明查督导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对各级河长巡河及履职、河流健康评价、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流“四乱”问题整改、各部门工作联动、河长制工作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业面源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将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督查报告,由市委(政府)督查办汇总情况后报向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