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商洛农村供水积弱的局面,2021年8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商洛市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水十条》),解决了农村供水“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时间和成果表明这一顶层设计的正确性与科学性,我市农村供水建设水平、管护水平和保障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一、明确机构人员,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一是专属机构管,成立三级农村供水管护机构,县级有供水公司,镇级有镇办分站,村级有供水服务站;目前我市七县区均成立国有性质村镇供水企业,分设镇办二级供水站68个,聘请村级管水员1612名,村均1.3名,确保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干。二是专业人才管,县、镇二级聘用325名对农村供水设施、维护等精通的专业水利人员从事运维管理工作,村级管水员经过培训、技能比武择优持证上岗,并实行底薪+绩效动态考核,激励管水员满腔热情投入管水事业。三是专门制度管,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水质消毒等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管理任务,解决“管什么”的问题
一是管建设,要求各县区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以城带乡、能延则延”的原则,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人口居住集中的乡镇及村庄,新建或延伸供水管网,提升供水能力和覆盖人口;对于建设标准低、不能并网扩建的小型工程要实施规范化改造,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千吨万人工程较2021年增加4处,千人以上增加6处,分散工程减少947处,规模化供水覆盖率提升5.34%。二是管水质,成立水质检测机构,对于供水工程按规范要求分类开展常态化水质检测监测;截至目前,我市七县区均成立水质检测中心,均取得水质检测CMA认证资质,2024年第一季度已检测1949处工程水质,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共7141份,水质达标率99.7%。三是管水费,确定水费由县、镇、村供水公司(协会)负责收取,全市集中供水工程推行“一户一表”收取水费,分散工程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收缴水费。
三、明确责任分工,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一是保障资金管,要求各县区每年拿出不少于1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供水维修养护、管水员薪酬、水价偏高补贴等,目前商州区、山阳县每年拿出平均1200万元用于供水,洛南、商南、柞水每年拿出不低于500万元用于供水保障。二是动态监测管,健全供水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村组每半月、镇办每月、县区每季度排查一次供水情况,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1年以来我市四级平台投诉实现了“三连降”,截至2024年6月初共接到投诉11件,同比去年下降64%。三是夯实责任管,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负责辖区农村供水保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水利部门的监管责任,负责指导、监管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负责做好水源巡查、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四是考核奖惩管,把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较好的,在市级供水保障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较差的,扣减市级补助资金,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减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追责问责。2023年,我们建立每周一调度、每月一专报、每季一移送“三个一”工作机制,移交纪委监委农村供水保障排查整改不扎实线索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