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务局:
为全面掌握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农田水利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办农水〔2015〕101号)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现结合中、省有关通知精神,对我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按照全面覆盖、摸清情况的总体要求,对全市所有县(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情况、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维修养护经费需求及落实情况等。重点是认真调研总结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
各县(区)需结合本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际,测算本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综合维修养护定额、不同类型工程的维修养护定额,提出本县维修养护经费年度需求规模,现状解决渠道及方案。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快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展调查工作,按照调查提纲完成调查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附件在商洛水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调查应以事实为基础,突出重点,认真分析本辖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四、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工作,安排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0日。
第一阶段为县(区)调查阶段(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5日),并按照调查提纲完成调查报告。
第二阶段为抽样调查阶段(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30日),由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选取部分县(区)开展重点调查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县(区)于2015年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县级调查报告报市水务局农水科,报告电子版同县级调查报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361480139@qq.com
联系人:郭晓珍
联系电话:2381835
商洛市水务局
2015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