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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新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职承诺
发布时间:2016-03-28 14:28 点击次数:
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新实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提出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分管的建管、计划、质监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领域、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抓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五、及时分析和掌握下属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单位工作、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
  八、坚持勤俭节约,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九、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标准和程序,负责的推荐干部。
   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十一、坚持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下属、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十二、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三、年底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判。
  
市水务局副局长姚新实履职承诺  
 
   一、年初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部署,亲自安排和协调前期工作等方面的廉政工作。
   二、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
   三、定期、不定期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工作承办人进行廉政谈话或专项谈话。
   四、至少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客观、明了、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
   五、组织召开一次分管范围内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
   六、向上级规定基准看齐,自觉抵制四风,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等。
   七、严格约束管理亲属和子女,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坚决不做违法乱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