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市级管理水利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商政水发[2016]92号)文件要求,市级水利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库每年10月更新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审计中介机构应具备委托审计事项所需的资质、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执业满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3.近三年无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二、申请进入机构库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凡具备相应资质、愿接受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业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关责任,申请进入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报送下列资料:
1.中介机构提交的参与国家投资审计的书面申请;
2.机构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机构成立日期、部门设置、人员构成、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等;
3. 2014—2016年机构所实施的主要审计项目清单;
4.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5.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6.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4—6项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7.机构执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业资质等,机构办公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8.机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请相关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在2016年10月14日18:00时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我局,审核通过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在商洛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地 址:商洛市北新街134号(文化广场对面)
邮 编:726000
联 系 人:周全
联系电话:0914-2313690
特此公告。
商洛市水务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