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为保护好丹江和两个保护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恢复丹江鱼类和珍稀物种种群数量,我市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放流品种、数量及规格
放流经济鱼类为鲢鱼、鳙鱼、草鱼、黄颡鱼,计划放流数量为不少于100万尾,规格为10cm以上(黄颡鱼5cm以上)。
放流珍稀物种为大鲵,计划放流数量为不少于3000尾,规格为20cm以上。
二、放流时间、地点
放流时间:2017年4月下旬―6月下旬(择机放流)。
放流地点:经济鱼类为丹江商洛段。
大鲵为丹凤武关河珍惜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洛南灵口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洛市水务局。
承办单位:商洛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四、公示期
公示期截至2017年4月15日前。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0914-2389192
商洛市水务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