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频道首页

关于中省环保督察交办10个信访件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7 15:30 点击次数:

根据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及下沉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环督办函〔2021〕27号)和《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环督办函2022〕1号)文件,反馈的商州区2件、丹凤县4件、洛南县1件、山阳县3件,共10件信访件,经市水利局进行现场复验,目前10个信访件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利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14-2389855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

细表;

2.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

明细表。

 商洛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县区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

X2SN202112100015、X2SN202112170046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林沟村,村支书卢某伙同李志鸿将几十万吨选矿厂的废渣倒入林沟村小沟(小地名)河道内。现每天还有废渣被倒入河道,废渣内有各种重金属及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及身心健康,请上级部门核查,还村民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商州区

商洛市卧虎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入园道路进行绿化,道路西侧堆放有泥土约5000m³,所购泥土能够满足绿化所需、符合环保要求。少量泥土被雨水冲至沟道,未进入水体)。林沟村村民生活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上下游河道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无重金属超标现象。

不属实

一是商洛市卧虎岭开发有限公司将冲入河道内的泥土清出河道,并修建40米浆砌石河堤挡墙(已完成),防止泥土再次进入河道(责任单位:商州区水利局)。二是沙河子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处冲入河道内的泥土清出河道,并修建了40米浆砌石河堤挡墙,防止泥土再次进入河道。同时,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强了日常检查巡查。

2

D2SN202112310010、D2SN202201020027

商洛商州区夜村镇何家园村一组村民周斌,连续三个晚上在后峪山脚河里挖沙,群众阻止无效。

商州区

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陕西迩恒建设有限公司采用工程机械对拦水坝进行清淤,清理出的砂石堆积在河道左岸滩地,用于回填平整河道,清理的砂石未外运。2021年12月29日至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挖掘机一直停在河道未施工。

不属实

一是陕西迩恒建设有限公司暂停施工,将清理出的砂石回填平整河道(责任单位: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二是商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工程管理,落实工程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商州区城投公司;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三是加强辖区内河道清淤工程执法监管,严防在河道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四是加强村级河长巡河制度,落实河道日常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清淤项目已停工,清理出的砂石已回填平整河道。同时,商州区加强了辖区内河道清淤工程执法监管,严防在河道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并进一步落实了村级河长巡河制度,夯实了河道日常监管责任。

3

D2SN202112180006

商洛市洛南县保安镇张平水库大坝下有人非法采砂

洛南县

洛南县洛惠渠灌区管理中心在洛南县洛惠渠张坪水库下游段渠道灾后应急重建施工作业。经现场核查,该工程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作业,计划用砂量与实际采砂量一致,未发现超范围挖取砂石现象;2021年11月15日,洛惠渠灾后应急重建工程保安镇仓圣社区河段取砂结束后复平了取砂河段河床。

属实

一是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全县河道管理(责任单位:洛南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单位:保安镇党委、镇政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处为水毁农田、堤防等设施灾后重建施工,不属于非法采砂,县水利局进一步落实了河长责任制,加强全县河道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4

D2SN202112100050

贺文军借修江湾村水毁公路工程名义,晚上在龙驹寨街道办江湾村下码头景区东南方向沿丹江河下游约200米,非法采砂,白天该地方非法采石,曾向林业局和村委会反映过

丹凤县

龙驹寨街道办江湾村漂流公司至细坝道路硬化工程2021年10月初修复施工。目前,浆砌石道路挡墙、路基已经基本建设完成。项目施工所用1600m³石料购买于丹凤县秦石矿业公司,其余来源于水毁公路基础开挖。2021年12月1日至2日,项目管理人擅自动用机械在龙驹寨街道办江湾村下码头景区丹江河下游约200米处河道内2次采挖砂石毛料共302.1m³,堆存于江湾村孤独岭隧道南口高速路桥下。

属实

一是由丹凤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王建博2021年12月18日前复平该段采砂河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二是(责任单位:龙驹寨街道办事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河段已覆平,同时严格落实镇村级河长制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5

X2SN202112170040

2018年—2020年,有工队在商洛市丹凤县丹江河县城段河道施工修建水幕广场,此工程严重破坏丹凤县丹江河水质和生态环境,无任何水利部门的批复手续,严重影响河道泄洪。2021年7月份汛期来临时水幕广场成了河道泄洪的拦路虎,丹江河道—信合大厦段出现大范围的塌方,影响市民生命安全。汛期过后,河道内堆积了大量垃圾,难以清理

丹凤县

丹江景观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项目(俗称丹江水幕电影),2018年6月开始建设,2019年5月主体完工。因附近丹凤县城区彩虹桥改扩建施工,目前尚未正式运行。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与项目区堤防设防标准一致,所在河道原南北河堤距离约120-130米,项目建设未束窄河道行洪断面,浮台设施在主汛期不运行。现场检查时,项目所在河道行洪畅通,两侧堤防完好,未发现大量垃圾堆放河道。

属实

一是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严禁该项目在汛期运行,确保安全;二是加强对项目运行管理单位的监管,督促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运行规范和要求,做好各类环保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责任单位:丹凤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县水利局不断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严禁该项目在汛期运行,确保安全;同时,加强对项目运行管理单位的监管,督促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运行规范和要求,做好各类环保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6

D2SN202112310026

有人向商洛市丹凤县铁峪铺镇的铁河内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丹凤县

铁峪铺镇花魁村铁川组铁河河滩上堆放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处(约8立方米),未进入水体。铁峪铺镇政府组织机械、人力,对该处堆放垃圾进行了整治清理,2022年1月2日整改到位。

属实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辖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环境问题;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垃圾入箱,爱护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责任单位:铁峪铺镇政府、丹凤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处堆放垃圾已进行了整治清理,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辖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处理各类环境问题;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垃圾入箱,爱护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

7

D2SN202201010014

商洛市丹凤县竹林关镇竹林关村村民反映,有施工队在该村河道非法采石

丹凤县

群众反映的竹林关镇竹林关村辖区河道全长约1公里(其中:丹江河段约0.4公里,银花河段约0.6公里),范围:上至银花河小龙嘴下至丹江河红岩子。竹林关村涉及的1公里河段于2015年修建有河堤,沿线无下河道路,目前无施工队在该河段施工,河道未发现采石采砂痕迹。

不属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石采砂行为(责任单位:丹凤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监管,夯实镇村级河长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各类问题(责任单位:竹林关镇政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河段未发现采石行为,县水利局进一步加强河道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石采砂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监管,夯实镇村级河长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各类问题。

8

D2SN202112180059

有人在山阳县碥头溪村碥头河道挖沙、盗沙,直接威胁到近40户人的住房安全、河堤安全和几十亩耕地的安全

山阳县

2021年8日,山阳县交通局启动灾后重建工程,由陕西磊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就地取砂用于灾后重建工程。采挖深度未超过0.5米,距两岸堤防约2米。施工点附近有13家住户,距离采砂点最近的住户约120米、耕地6米,审批施工工期为枯水期,河道水量较少,经山阳县水利局专家现场探勘,施工不存在威胁房屋、耕地、河堤安全的情况。

属实

加强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河道检查巡查(责任单位:山阳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该灾后重建工程已结束河道已覆平同时县水利局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河道检查巡查。

9

D2SN202112270007

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铺镇水利局项目以河道施工为名义,在马滩河挖沙采沙进行出售,泥水导致路面结冰,影响出行安全

山阳县

山阳县县河支流小河段防洪工程Ⅳ标段,属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21年11月5日开工建设。批准开挖导流渠就地取砂石,用于水毁河堤修复使用。施工期间,河段采挖砂石均用于防洪工程,无售卖砂石现象。2021年12月23日18:00至23:00,施工队在施工点下游300米挖取砂石,车辆转运未做防渗处理,运输途中砂石渗水抛洒色河铺镇色河铺社区群众出行道路,因冬季降温路面结冰,对周围群众出行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加强河道管理,开展河道施工监督检查,规范陕西鼎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行为,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责任单位:山阳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防洪工程Ⅳ标段工程已完工,河道已覆平。同时,县水利局不断加强河道管理,开展河道施工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