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4〕4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第二批次审核通过34单(34单符合补贴标准),共计申请拨付补贴资金17500元。现对第二 批家装厨卫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0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914-2313375
附件:2024年商洛市第二批电动自行车补贴资金审核通过名单
商洛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