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第四批次审核通过2家商户(20辆符合补贴电动自行车),共计申请拨付补贴资金10000.00元。现对第四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914-2312837
附件:2025年商洛市第四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通过名单
商洛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