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sw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商务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
名 称 |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文 种 |
李永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电商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建议》(第85号)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认真研究,安排专人办理落实。
针对您提出的两条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孵化电商,培训电商带货人员,加强“网红”人员专业和沟通培训,促进我市电商带动我市绿色经济产品,促进商洛经济发展
(一)强化电商机构孵化。根据《商洛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推进实施直播电商“六个一百”工程。即:在全市建设100直播基地、打造100个网红打卡地、培育100个网红产品、培养100名直播销售员、孵化100家电商服务机构、提升100个村的物流和网络配套设施,将商洛打造成全国直播电商知名城市。
今年上半年商洛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展了商洛市第一期直播电商“六个一百”工程评选工作,共评选出以陕西君威为代表的直播基地30个,以商南金丝峡为代表的网红打卡地30个,以秦岭天下牌柞水木耳为代表的网红产品30个,以金雪华(金县长爱山阳)为代表的直播销售员30名,以丹凤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电商机构20个,以商南县过风楼镇电商物流服务站为代表的的电商站点30个。接下来,我们将启动第二期项目评审工作,推动我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直播人才培训。近年来,全市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充分利用各部门、各院校、行业组织和专门培训机构的智力资源,按需求、分层次、多形式开展精准化电商培训工作,已完成近2万人次的培训。5月12日至5月21日,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商务局联合主办的“商洛市商务人才服务团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暨‘乡村振兴直播先行’巡讲巡播活动”走进6县1区,各县区分管副县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部分驻村第一书记、企业负责人、电商从业人员等900多人参加培训,12名当地有影响力的网络达人参与直播带货,近200名电商直播从业人员在直播现场观摩学习直播技巧。
二、关于加强对我市绿色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的线上销售监管,确保我市绿色产品质量
此项工作主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加强木耳等山地农产品网络交易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农产品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监管,山地农产品线上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山地农产品质量管控,是市场监管部门守安全保民生、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以农产品质量监管为核心,以净化农产品市场环境为目标,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杜绝虚假违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伪劣农产品的网络违法行为,建立覆盖木耳等山地农产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网络交易、广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等长效监管机制,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十项工作职责任务并分解到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山地农产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地方农产品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引领,提升品牌意识。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地方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力量,指导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柞水木耳》的制修订工作,制定发布“洛南豆腐”“洛南核桃”地理标志产品陕西省地方标准,形成覆盖生产、分级、包装等环节的省级标准综合体,指导督促企业主体和农户按标生产、对标提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扩大我市地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公众知晓率和认可度,成功申报“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洛核桃、洛南核桃、镇安大板栗、镇安板栗、柞水木耳、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落实“双线”监管,强化质量管控。为提高木耳等农产品供给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强化木耳等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管控。一是强化源头质量控制。加大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门店常态化检查力度,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督促经营销售者落实木耳等农产品进货票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索票溯源。二是规范网络销售行为。认真开展“网剑行动”,监测网络平台7家,涉农网站、网店654家,积极推进山地农产品规范化治理,深入各网络带货企业对销售产品进货查验、贮存、质量安全等内容进行现场指导,强化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管理,及时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确保网上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坚持检管结合,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覆盖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2020年,共抽查食用农产品1340批次,合格率98%;2021年计划抽检大约1400批次,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综合执法,规范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对木耳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无照无证经营、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宣传、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线上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查处力度。一是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监测监管。重点对我市“5G网络直播大赛”涉及直播核桃、木耳、香菇、板栗、茶叶等优质山地产品品牌10个进行监测,加大对柞水木耳等农产品网络直播经营主体资格审查,组织对直播带货平台行政指导,完善直播交易售后保障机制等自律措施。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与网信办、公安、商务、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运用农产品溯源管理体系,对农产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宣传、制售假劣农产品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三是加强“双十一”网购促销监管。把握“双十一”时间节点,以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市局对全市自建7家电商平台进行电话提醒,各县区局召开本辖区驻市外阿里巴巴、苏宁、京东、武汉交易所、美团、天天易购等电商运营中心负责人约谈会,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有效遏制网上销售农产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促销违法行为。截至去年12月底,依托国家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监测检查媒体单位29家、网站网店1156个次、移动端广告2389条,删除违法信息400余条,开展行政约谈25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市、县区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和其他新媒体,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农产品电商企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提升公众参与整治假劣农产品的积极性。二是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借助1231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处置,减少和消除对购买食用农产品消费者的影响,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受理网上投诉网站和网店87起,协商调解87件。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去年5月,省、市市场监管局,在柞水县举办了木耳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木耳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木耳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能力水平,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完善电商工作措施,加大电商发展工作力度,为商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感谢您对商洛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李丹阳,联系电话:231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