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73441-42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5-03-12 | ||
名 称 | 商洛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1)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市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市及各县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业、工业、交通、商贸、能源、旅游、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科技、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险、财政、税务、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测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市统计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国家、省、市统计局拨付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经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设下属4个事业单位。5个独立编制机构统一在一块核算。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打好经济普查收官战。全力做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发布、解读工作,利用普查数据做好资料开发应用,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做好经济普查年鉴资料的整编及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利用三经普取得的企业组织结构调查信息维护更新名录库,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决策、规划、管理提供数据资料。认真筹划、全力以赴,完成2015年全国1%人中抽样调查工作。
2、做好规定动作,不断提高常规统计调查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监测调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评估,提高数据质量。特别要加强对各项考核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
3、做好自选动作,健全地方统计监测体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立以市为总体的小康社会监测制度,继续做好县域经济、一体两翼、重点镇、商丹园区、非公经济、民间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扶贫开发、公众安全感调查等统计监测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4、认真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做好公众安全感和公、检、法、司满意度调查。扎实做好我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确保如实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并按省上要求逐步向城乡一体化调查过渡。
5、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建立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库。扎实做好“四上”企业报批工作,大力培育“四上”企业,及时将符合标准的企业新增入库,及时将关停并转和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剔除出库。强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认真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全力做好联网直报系统防泄露、防窃取、防篡改、防删除、防断网工作,确保网络可靠平稳快捷运行。
6、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特别是要密切关注产业和行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社情舆情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预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专题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统计服务。
7、深化统计服务,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一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主要指标提要本、《月报卡》《关天经济要情》,撰写统计分析资料和送阅件。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服务产品。深入推进“三表一卡”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三是围绕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发统计信息资源,为全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数据加工服务。四是加大统计新闻宣传。进一步加大统计指标诠释、统计数据解读、统计制度公开以及统计知识普及力度。
8、加强统计执法,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及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履行独立统计、独立报告的职责,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把违反“四条红线”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9、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坚持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和统计考核督导制度,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商洛市统计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15 |
15 |
|
2 |
市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 |
参管 |
全额 |
19 |
|
19 |
3 |
市统计普查办公室 |
参管 |
全额 |
5 |
|
5 |
4 |
市能源统计核算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3 |
|
3 |
5 |
市电子计算站 |
事业 |
全额 |
4 |
|
4 |
合计 |
|
|
|
46 |
15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