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73507-55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0-19 | ||
名 称 | 商洛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文 种 |
一、商洛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全市统计改革和发 展规划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
(2)贯彻执行中、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管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产业统计调查数据。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社会、科技、文化、消费、人口、劳动力、居民收入、新兴产业、价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妇女儿童、贫困状况、小康社会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调查数据。
(5)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民展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向各方面提供统计服务。
(6)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7)加强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建好内外网站,并做好信息采集、报送、数据库建设和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8)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做好备案工作;指导部门和县区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并做好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监管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9)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是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开展防范“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7 期,参训1163人次。严格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共召开4次评估会。开展“双随机”抽样调查,建立执法骨干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共检查单位233家,立案14件,结案14件。二是周密细致组织调查监测。以GDP核算为龙头,高质量完成23个专业、30多个领域的常规统计,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循环经济、公众安全感、小康进程、新兴产业等专项调查。围绕 “三去一降一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产能利用、房地产库存消化、企业成本降低等一系列快速调查。农业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市县镇三级举办农普方案培训130余期,培训“两员” 11608人。三是优质高效开展统计服务。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146篇,《商洛日报》刊发 11篇数据解读和形势分析文章。丰富月报卡、提要本内容;编印《砥砺奋进铸辉煌》反映“十二五”商洛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围绕“追赶超越”开展商洛与安康、汉中等市的比较研究。不断拓宽服务内容,丰富统计产品,加大统计宣传,服务市委“三项机制”,制定《商洛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办法(试行)》、《关于服务市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改革。开展“三新”统计监测;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延伸至镇办;改革5千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统计,采用法人单位和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按月采集数据。五是抓严抓实统计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支部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抓转促”等党建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干部教育培训21次,培训984人。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商洛市统计局决算单位构成为:
我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分别为:商洛市统计局、商洛市统计普查办公室、商洛市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商洛市能源统计核算办公室、商洛市电子计算站。5个独立编制机构统一在一块核算。
二、商洛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28.0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2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3.9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587.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3.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统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6万元。
(2)项目支出164.3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08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54.2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6万元,项目支出161.06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行政运行414.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6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78.85万元;专项普查活动28.76万元;统计抽样调查24.7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1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
1.因公出国(境)无发生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1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局汇报协调工作、参加会议、到县区检查业务工作、扶贫工作,以及市区紧急公务活动等所需车辆租用费。支出的还含有2015年7-12月份的公车租用费。
3.公务接待费1.63万元,23批次,163人次,系上级部门对三农普及各专业统计调查工作的业务检查、工作调研、下级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等正常公务接待。
4.会议费支出2.49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统计工作会和党风廉政工作会等支出。
5.培训费支出28.8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局统计普查(三农普)、调查、专业统计工作、新增统计业务培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