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228-173512-84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统计局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4-04-01 | ||
名 称 | 商洛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文 种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市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负责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交通、商贸、能源、旅游、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科技、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险、财政、税务、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
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测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和统计事业费;指导全市统计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国家、省、市统计局拨付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经费。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后勤事务管理和老干部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和国家拨款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中央各项统计专项经费、信息工程建设经费;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医疗保险等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乐统中央事业费的审计工作。
综合核算统计科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统计数据负责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数据审
起草有关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各类统计制度;拟定全市统计标准;组织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套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草拟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沽动: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负责全市生产总值核算和全市各县区生产总值评估工作:承担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金融统计资料的收集及提供,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指导各专业和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负责实施和指导协调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监测统计、全市基本情况统计、城市年报统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统计;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社会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工资统计;开展劳动力、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和妇女儿童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社会事业方面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全市统计干部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工作。组织和开展开发区统计、社会发展情况监测、文化产业监测统计、R&D资源清查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职责。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能源统计核算办公室
贯彻国家及地方能源报表制度、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能源统计报表工作;开展重点能耗企业的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发布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监测统计公报;组织开展全社会能源调查,编制能源平衡表,进行能源平衡核算;对全市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核算GDP能耗指标等,及时发布县区GDP能耗指标公报;开展能源利用情况调查及全市节能降耗、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分析研究;监督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培训能源统计人员。
计算站
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任务的数据处理、数据审核。负责各项普查数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全市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负责市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市局软、硬件的登记管理;负责市县两级统计系统内外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统计网络信息的发布,为社会各界及政府部门开展统计服务
普查办
1、承担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10年一次人口普查、10年一次农业普查、10年两次经济普查、10年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的调查、10年两次非公有制经济调查、10年两次新兴产业调查以及不定期专项调查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相关普查规定、办法。
2、承担每年两次的全市基本单位年报任务,建立部门共享的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
3、制定全市普、调查实施方案,指导普查业务,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4、根据普查结果和有关情况开展分析研究和预测,为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编制计划和行政管理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服务。
5、审定、管理、编辑和印刷全市各项普查汇总资料和有关重要材料,发布普查公报。
6、建立健全普查数据处理自动化系统和普查资料数据库系统。
7、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
市地方经济调查队
负责全市商贸、餐饮业、服务业、工业、邮、交通运输业、农村生产和经营情况、农村基本情况等专业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分析、评估;负责规模以上商贸餐饮和工业企业网上直报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社会经济市场、物价、贸易餐饮业、旅游业、工业品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作统计、农村经济、贫困监测、果业监测、畜牧监测、畜牧大户监测等调查工作;协助统计局做好文化产业、妇女儿童发展和社会事业统计监测等调查工作。负责指导工商企业、农村统计工作站和各项抽样调查网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经济社会调查任务。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普查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变革后普查数据与以往常规统计数据的衔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水平。
2、做好规定动作,不断提高常规统计调查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监测调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评估,提高数据质量。特别要加强对各项考核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
3、做好自选动作,健全地方统计监测体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立以市为总体的小康社会监测制度,继续做好县域经济、一体两翼、重点镇、商丹园区、非公经济、民间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扶贫开发、公众安全感调查等统计监测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4、认真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做好公众安全感和公、检、法、司满意度调查。扎实做好我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确保如实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并按省上要求逐步向城乡一体化调查过渡。
5、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建立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库。扎实做好“三上”企业报批工作,大力培育“三上”企业,及时将符合标准的企业新增入库,及时将关停并转和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剔除出库。强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认真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全力做好联网直报系统防泄露、防窃取、防篡改、防删除、防断网工作,确保网络可靠平稳快捷运行。
6、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特别是要密切关注产业和行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社情舆情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预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专题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统计服务。
7、深化统计服务,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一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主要指标提要本、《月报卡》《关天经济要情》,撰写统计分析资料和送阅件。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服务产品。深入推进“三表一卡”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三是围绕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发统计信息资源,为全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数据加工服务。四是加大统计新闻宣传。进一步加大统计指标诠释、统计数据解读、统计制度公开以及统计知识普及力度。
8、加强统计执法,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及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履行独立统计、独立报告的职责,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把违反“四条红线”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9、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坚持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和统计考核督导制度,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商洛市统计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15
|
15
|
|
15
|
2
|
市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
|
参公事业
|
全额
|
16
|
|
16
|
16
|
3
|
市统计普查办公室
|
参公事业
|
全额
|
3
|
|
3
|
3
|
4
|
市能源统计核算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3
|
|
3
|
3
|
5
|
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
|
事业
|
全额
|
4
|
|
4
|
4
|
|
合 计
|
|
|
41
|
15
|
26
|
41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41人,实有4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实有15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26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3年10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年度追加项目支出按照财政预算文件的要求安排使用。
(四)2014年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356.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56.86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总计35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84万元。
商洛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356.86
|
一、基本支出
|
272.86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92.47
|
三、事业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1.8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
3.日常公用经费
|
38.59
|
其他事业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84.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
|
六、其他收入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56.86
|
本年支出合计
|
356.86
|
商洛市统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 算 数
|
|||
科目编码
|
科 目 名 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356.86
|
272.86
|
8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6.86
|
272.86
|
84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356.86
|
272.86
|
84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2.86
|
272.86
|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
|
|
7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41
|
|
41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30
|
|
30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6
|
|
6
|
商洛市统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名 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商洛市统计局
|
4.36
|
|
3
|
3
|
|
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