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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倡议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1000016061182M/2026-0002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5-12
名  称 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倡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国资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委属委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无偿献血倡议工作的通知》(陕卫医急函〔2026〕78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血液应急保障能力,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拓展社会覆盖

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高校等单位在办公及服务场所醒目位置、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处广泛张贴《无偿献血倡议书》(见附件1,供参考使用),有条件的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倡议书张贴无死角、宣传无盲区,让全体职工及服务对象充分知晓无偿献血倡议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二、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无偿献血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定期会商研判,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各县区国资委、总工会、团委要分别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工会会员、青年群体的动员组织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志愿服务和表彰激励等工作。军队有关单位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无偿献血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

三、发挥示范引领,倡树文明新风

各单位党组织、团组织要把无偿献血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弘扬奉献精神的具体行动,结合主题党日、主题团日、道德讲堂、健康讲座等活动,开展专题教育,消除献血误区,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员工、现役军人、高校师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常态化开展团体献血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营造尊重献血者、关爱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化组织发动,建强献血队伍

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作为衡量职工文明素养、健康素养的重要标尺,积极引导本单位健康适龄干部职工加入固定志愿献血者队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建立“公职人员献血月”“党员献血先锋队”等,制定年度团体献血计划,主动联系市中心血站开展团体献血活动,展现单位文明形象。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季度末报送至市卫健委应急科(联系人:郑丽,电话:0914-2331009,邮箱:279660192@qq.com),共同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洛市国资委

商洛军分区保障处 商洛市总工会

共青团商洛市委 商洛市红十字会

2026年4月29日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印发

无偿献血倡议书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它无法人工合成,也无法长期保存,每一滴都弥足珍贵。目前,临床救治所需血液完全来源于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协同联动,现发出倡议:

号召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员工、高校师生、各社会群体行动起来,在身体健康允许情况下,积极参加献血活动。每一份热血,都是赠予生命的礼物。每一次伸出手臂,都是在守护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为爱挽袖、捐献血液,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

(注:有意愿的公众可微信扫描左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加入志愿献血者队伍。我们将确保您的信息安全,保护您的隐私。必要时,我们会与您进行联系。感谢您的爱心和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