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1182M/2026-0002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 ||
| 名 称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生态环保履职情况及2026年生态环保工作计划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 种 | ||
2025年,市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卫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圆满完成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一、2025年生态环保履职情况
(一)提高站位,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建立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紧扣环保年度责任清单,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逐项分解任务、扎实推进。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会学习重要内容,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商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形成环境保护与卫生健康工作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主动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持续规范医废处置。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年初制定督导计划,定期由相关科室牵头对医废管理开展督导检查,实行问题跟踪督办。建成全市医疗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废可视化管理,目前已接入管理机构15家。全市各医疗机构均与商州区医废处置中心签订医废集中处置协议。2025年,全市医疗机构集中处置医疗废弃物共1346.13吨,处置率100%,全年未发生因医疗废物监管不严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二是加强医疗污水排放监管。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117家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三是严格生物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完善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14人参加全省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组建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专业专家委员会,对110家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督查,完成30家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四是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中心城区末梢水(用户水龙头)11个点位每季度采样送检,每季度公示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检测达标率均为100%。对13家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督查16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五是强化放射诊疗监管。为6家放射诊疗机构办理放射诊疗设备预评价及放射诊疗许可,涉及设备7台;对市直管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1家,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2家。对存在问题机构严格执法,立案3起(含双随机1起),结案2起,1起正在办理中,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市县两级平急转换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遴选确定专(兼)职疾控监督员252名。修订《商洛市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突能力,切实做好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疫情应对准备。
(三)加大宣传,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将生态环保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及世界爱眼日、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组织开展“健康大讲堂”“健康教育六进”等科普讲座,通过街面宣传、执法检查、志愿者行动、主题党日活动等积极向公众传播健康理念。2025年全市共开展健康教育讲座400余场次,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册6.3万余份、倡议书6000余份,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6500余人次。
二、2026年生态环保工作计划
市卫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卫士,紧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盯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放射安全、饮用水卫生“四项重点”,持续夯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一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医废收集、暂存、转运和医疗污水日常排放监测,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二是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医废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推动监管由“时点监管”向过程监管转变。推动20张床位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正常使用、达标排放。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医疗废水监测人员、放射场所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加大医废处置管理工作督导力度,落实好季度督导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处置能力。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