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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洛市首批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7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进“免陪照护”试点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根据省卫健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发〔2025〕51 号),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

经综合评审,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符合《医疗护理员培训设置标准》,拟确定为商洛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医政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4-2313973

邮 箱:995238458@qq.com

特此公示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