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wlj/2024-0002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名 称 |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商洛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文化 文物 广播、电影、电视 | 文 种 |
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省文旅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商洛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商洛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1日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落细省文旅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商洛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省文旅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文旅厅、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50项具体措施和我市55项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同步推进,确保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全员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努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我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立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巩文超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闫玉宏 党组成员、商洛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 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德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秋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孔 兰 办公室主任
张亚东 综合执法科科长
卢军霞 文物科科长
肖 晓 广播电视科科长
谷春锋 旅游发展科科长
何 毅 项目资金科科长
张凌云 公共服务科科长
张 召 宣传营销科负责人
林 坤 文化艺术科负责人
郭雅宏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雷新锋 市博物馆馆长
李 淼 市地方戏曲研究院院长
王书亚 市文化馆馆长
彭萍莉 市图书馆馆长
张 伟 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李小斌 市文保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汇总上报等,负责全市文旅系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上传下达、督导检查、资料档案等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科科长兼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指导分管的下属单位、机关科室、包抓县区(单位)做好行业领域安全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行动
1.全面健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机制,将其纳入专题学习重点任务,强化考核问效,引导深学笃行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2次,研究建立月例会、季调度、公文审签、专班会议、定期会商、联络员会议、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9项工作制度。
2.不断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工作,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安全主题类宣传活动重要内容,并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邀请资深专家、学者宣讲,开设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扎实开展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全面落实三级包抓责任和县级领导包抓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商洛市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1236”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督导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包联企业(单位)开展调研,解剖麻雀,指导面上安全生产工作。
2.通过开展“过筛子”式隐患排查、“全覆盖”式安全叮嘱、“一对一”式精准帮扶等活动,不断提升包联工作质量,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文旅市场检查、综合执法相融合,做好执法与包联结合、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结合、领导督查与科室检查结合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采取企业自查、包联人检查、组织专家查“三查”形式,落实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治理“一单三办”,用好安全监管平台,通过人盯企业小程序定位打卡、工作督办、通报、预警提示等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
(三)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做好并完善市安委办交办的安全生产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025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
2.各县区文旅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通过委托各部门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参与安全检查、考核评估、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4.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
6.督促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督促各县区文旅局、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3.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
4.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5.配合市场监管局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常态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风险预测和评估,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旅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
1.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国省两会等重要节点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专项督导,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1.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
2.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执法监督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公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权责清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3.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执法监督,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4.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5.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会同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督导,推进隐患问题整治整改。
(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结合专题培训班、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分批分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培训,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常态化。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
4.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5.聚焦文旅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2.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各类主题宣教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目标、任务分工,成立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动态研判、信息汇总、情况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强隐患整治。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常态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本辖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进行一次督导。要充分运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视频调度、受理举报等方式,紧盯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各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县区文旅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辖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工作进展等,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四)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要主动与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要充分运用好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行业专家优势,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本质安全的隐患问题。
(五)加强正向激励。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强信息报送。为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请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确定1名科(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跟进信息报送、情况对接及时汇总收集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工作动态等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将印发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综合执法科。(联系人:白晓娟,联系电话:0914-23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