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民歌是主要流传在陕南地区以商南、镇巴、紫阳民歌等为代表的历代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通过即兴编创、口口相传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具有地方语言、语音、语调特色的民间歌唱艺术形式,体现了陕南特有的传统民俗风情,是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流传在我市的陕南民歌主要由山歌、小调、号子、孝歌等四大门类,初步发现曲目有三千多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陕南民歌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从立法层面加强对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商洛、汉中、安康三市协同开展民歌保护传承立法工作。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并报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审议项目,成立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要求和时间安排,积极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协同立法工作专班提出的《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基础稿)》,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专班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地方立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印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公民、法人和有关单位如果对《条例(草案)》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0前向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
联 系 人:林坤
联系电话:0914-2331503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