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227-155339-46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信访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
名 称 | 【手把手教您网上信访⑥】对满意度评价,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要这样做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上一期,大家详细了解了怎样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不知大家get到多少呢?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都有哪些明确规定
关于推动问题解决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当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制度,落实首问首办责任,通过督查、回访、约谈、群众评价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督,实施结果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情况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当及时公开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关于督办提醒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对超出办理期限仍未出具处理意见书的信访事项,下发督办提醒信息,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按规定将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
关于结果运用
各地信访工作机构要把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表彰的参考。对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联席会议。
关于督导检查和追究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要加强对满意度评价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来源:国家信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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