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227-155421-206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信访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
名 称 | 信访版“你问我答”,这些问题你知道答案吗?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信访是什么?
信访事项办理
应该坚持什么原则?
……
关于信访
你是否存在这些困惑?
往下看
也许可以帮你
扫清信访知识“盲区”~
↓
Q:
信访是什么?
A:
信访,不仅是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和途径。
Q:
信访事项办理应坚持什么原则?
A: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Q:
怎样逐级走访?
A:
信访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
信访人以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场所提出;
同时,信访人也应注意不得违规越级走访。
Q:
有权处理机关怎样处理?
A:
有权处理机关必须向来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指明受理机关。
Q:
哪些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A:
1.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2.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来源:山西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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