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配合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积极履行医疗保障部门在医药领域中的职能职责,全力做好医疗保障管理相关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市、县区医保部门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举报对象
1.市、县区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2.公立医疗机构及医保定点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
3.药耗流通企业(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和配送企业)。
二、举报内容
(一)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1.违规干预医药机构申报医保定点的评审和考核监督等事务,以及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工作过程中牟取利益的问题;
2.违规干预药耗配送和违规接受药耗流通企业捐赠或资助等问题;
3.违反商洛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十条禁令》所规定范畴内的问题。
(二)公立医疗机构
1.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医用耗材,以及以各种名义申报备案(议价)采购高价非挂网产品的问题;
2.公立医疗机构不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零加成销售政策的问题。
(三)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问题
1.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耗材的串换问题;
2.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省药耗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3.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4.虚计精神状况检测、血液透析及针灸、推拿等医疗康复项目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5.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分解住院费用增加患者负担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带金销售或诱导销售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6.其他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三、市、县区医保部门举报方式
1.市医保局
举报电话:0914-2866331
举报邮箱:1028397801@qq.com
通信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2号商洛市医疗保障局412室稽查科,邮政编码:726000。
2.县区医保局
商州区:0914-8082227
洛南县:0914-7327516
丹凤县:0914-3320126
商南县:0914-6376865
山阳县:0914-8569799
镇安县:0914-5322292
柞水县:0914-4325256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季为8:00-12:00,15:00-18:00)。
四、上级部门监督方式
省医保局监督电话:029-63919323
举报反映情况要以事实为依据,提倡实名举报,主要受理反映与医疗保障部门业务相关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举报内容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