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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出台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45条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16 16:38 点击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引导撬动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活力,市医保局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出台商洛市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为我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强保障。

该措施从发挥医疗保障基础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价格目录执行、精细组织药耗集采、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服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强化医保信息系统支撑、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健全常态谈判协商机制12个重点方面入手,细化出台4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减轻全市医疗机构运行负担、保障医疗机构诊疗需求、丰富优质中医服务供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联动筑牢健康惠民根基。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围绕《具体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守护商洛百姓健康福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商洛新篇章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