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医保发〔2021〕5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区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局组织对全市两定机构就协议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续签了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全市共签订协议2622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116家(医院68家、卫生院127家、诊所104家以及村、社区卫生室1817家);定点零售药店506家。现将签订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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