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快速回暖,“五.一”长假将至,商洛北客站(西商城际列车)也即将建成投运,届时我市物流、车流、人流剧增,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监管压力加大,为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平稳,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假期文化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衔接,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权。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景区、游乐设施经营等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确保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对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数发生、重大风险隐患长期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隐患排查,保障设施安全。各县(区),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商洛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对客运索道、玻璃栈道、“步步惊心”等风险较高的旅游娱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各类警示标识,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依法停止运营和使用。旅游景区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认真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定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全面做好客流高峰应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旅游包车行为,不得违规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密切关注气象信息,结合天气预报,及时发布恶劣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积极运用大数据检索和网络预订平台数据,对旅游景区热点进行分析,及时对流量较大、安全风险较高的旅游景区加强提醒。广泛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涉旅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旅游景区要利用警示标语牌、电视滚动字幕、微信短信提示等方式,提醒游客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四、强化应急值守,守牢安全防线。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共享,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做到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预案衔接顺畅,现场应急指挥机制完善,能够实时响应,及时处置。旅游景区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精准防控配套保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反应和妥善处置。
(供稿人:综合科 刘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