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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施工作业地面塌陷安全风险防范,市安委办作出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3 09:29 点击次数: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施工作业地面塌陷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办作出提示。

提示指出,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分包作业等工程建设的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防地面塌陷事故。

提示要求,要严控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严禁未到达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要从施工图审查、双随机抽查等方面严格监管勘察报告质量,针对地质条件复杂、软地基面积较大的区域,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重点审查方案设计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条件要求,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提示强调,要督促参建各方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全过程监护制度。要加强施工监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做好沉降变化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深层土体变形的监控监测和数据采集,做好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确保监测频率满足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提示要求,要督促参建单位提前做好涌水涌沙、路面塌陷等突发情况的应急联动预案编制工作,落实好应急物资储备、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和防护措施。要组织全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工程周边或施工现场出现塌陷等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撤离作业面,并向地下设施产权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