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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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102-173212-494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9-06
名  称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严防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本次检查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结束,采取县区自查、行业检查、市安委会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13日),制定方案、组织动员阶段。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全生产检查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2019年9月14日至10月10日),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总结巩固阶段。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

期间市安委会抽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各行业主管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具体分工是:第一综合督查组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应急局、市城管局配合,督查商洛高新区、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第二综合督查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水利局、市民政局配合,督查商州区;第三综合督查组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市文旅局配合,督查洛南县;第四综合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商务局配合,督查丹凤县;第五综合督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应急局、市供销社配合,督查商南县;第六综合督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督查山阳县;第七综合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督查镇安县;第八综合督查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供电局、市教育局配合,督查柞水县。

各督查组要由县级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于2019年9月25日前分赴各自联系的县区和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不负责任、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查检查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写出书面汇报,于2019年9月28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检查督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法律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政府每月月度会议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监督检查企业部门、附属机构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完善整改,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台账,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是否到位。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处罚决定等执法文书、执法检查台账是否建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予以处罚、移交司法机关。是否利用“七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是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事故隐患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相关企业是否落实日常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

(三)集中执法行动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动员部署情况,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消防、文化旅游、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是否制定《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备案。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行动方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在执法中是否敢于较真碰硬,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关”、“ 罚”、“ 停”、“移”。有关单位是否“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企业和突出重大危险源”等四个重点方面的内容,对辖区行业管理执法“全覆盖”。

(四)安全生产“六化”体制机制建设。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是否按照“隐患排查专业化”、“隐患挂牌常态化”、“暗查暗访制度化”的要求持续坚持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挂牌和暗查暗访工作。是否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开展日常监管标准化,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企业应急救援科学化创建推进工作。

(五)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及应急值守。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完善、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信息报送等情况。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安全生产及应急队伍等重点单位24小时在岗值班情况。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消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值班值守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方案,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县各部门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部门。各行业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各县区和各行业部门要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深入细致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台账,及时对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不断推动检查深入有效的开展。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跟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行业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县区和各行业部门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