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6-0001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安委会,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12月9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一四层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暴露出当前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还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第39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相关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经营性自建房纳入排查整治重点
各县区、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在前期印发的《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将“下店上宅”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经营性自建房纳入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居住区与生产经营区未完全防火分隔等情况,是
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停放充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是否存在自建房连片区域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水源不足、未按标准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的情况等。对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发现的每一处隐患,要建立详细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及防范措施等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二、举一反三细化排查整治各项措施
各县区、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广东汕头“12.9”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在落实落细高层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情况一并排查。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近年来火灾事故多、安全风险大、问题隐患突出的不托底、不放心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深入查找当前重大火灾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压紧压实责任严防排查整治走过场
各县区、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务必要压紧压实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件事”全链条的要求推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坚决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市住建局要按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标准,持续做好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商洛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要依法做好经营性自建房使用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市消安委办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及时对有关企业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县区和部门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坚决防止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市安委会将持续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工作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通报批评。
商洛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