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6-0002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全市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开展防汛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度汛隐患、保障安全度汛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的具体体现。为及早发现各类防汛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防汛安全风险,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按照省、市防指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度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防汛责任落实。检查各级党委、政府防汛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行业领域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和重点部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江河、城镇、库坝(水库、水电站、尾矿库、拦河闸坝)、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区、涉水旅游景区、城镇易涝积水点等重点部位各类防汛责任人落实、公示及进岗履职情况;检查与垂管单位、上下游左右岸互报联防责任建立情况;检查“人盯人防抢撤”五级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人员转移避险“一对一”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二)查预案修编演练。检查防汛应急预案、基层“一页纸”防汛应急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城镇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人员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等修订完善、报批、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立台账情况。检查各级防汛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
(三)查涉汛设施项目。检查堤防、水库(水电站)等工程备汛情况,特别是堤防、水库坝体安全程度及金属机电设备、防水泄洪水文设施、山洪预警系统、城镇防洪排涝设施运维等情况。检查去年水毁修复工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完成情况。检查涉汛公路铁路、跨河桥梁、涉河在建项目及尾矿库等工程防汛责任、度汛方案、备汛措施、培训演练等方面防洪、地灾防御准备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山边、岸边、水边、崖下、沟口的施工点及居民点等重点部位。检查涉汛旅游景区度汛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查涉汛风险重点场所。检查养老机构、福利院、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演练、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员转移避险等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五)查物资队伍准备。检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机具储备和防汛抢险设备维修保养运用情况。检查防汛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镇级防汛应急值班室配置情况。检查各级防汛抗旱抢险技术专家落实和专家组建立情况。检查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落实军民联防机制,群防专防队伍培训演练安排。
(六)查资金使用。检查2025年度中省下达防汛抗旱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及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检查2026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经费计划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县区自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防汛安全大检查,4月10日前完成。
(二)行业排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专项检查。由市防指统筹安排,相关成员单位组建联合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周密细致安排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自查责任,并因地制宜制定检查计划,迅速组织行政、技术骨干,安排足够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全覆盖地对影响安全度汛的要素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入汛时间节点抓紧进行自查,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研究对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发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和事项务必在汛前完成整改,一时难以完成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度汛安全。
(三)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原则和“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发现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
(四)请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防指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务于4月15日前将防汛安全检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领导签字)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公室。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