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6-0003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商洛市2026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防指在总结我市2025年专项行动成效基础上,按照省防总要求制定了《商洛市2026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2日
商洛市2026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健全防汛责任体系,完善防御机制,补齐风险防控短板,市防指总结了2025年全市应对多轮洪涝地质灾害的经验,决定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场所,开展2026年“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核心任务,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市防汛救灾“1+N+X”指挥作战体系,聚焦山洪沟口、行洪河道、临水临坡临崖路段、在建涉河工程营地、旅游景区、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防汛抗洪重点区域、部位,紧抓学校、医院、养老院、景区民宿、施工工地、网红野景点、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防汛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分类分级建立清单台账,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网络。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坚决避免发生群死群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贯穿2026年整个汛期,遵循“汛期不停、排查不止、整改不松、报送不断”原则,实行常态化排查、动态整改、定期报送,强化月度闭环管理。各县(区)防指、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重点行业部门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摸底(即日起至5月31日)
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本辖区、本行业首轮风险隐患排查,同步开展对2025年专项行动遗留问题“回头看”。摸清重点场所、高发险点的隐患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深化整改与能力提升(6月1日至8月31日)
开展常态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技术力量或专家组开展现场核查、指导服务和督查落实,重点核查问题整改实效,指导基层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体系、优化隐患整治方案和应急管控措施。
第三阶段:复盘提升与长效固基(9月1日至10月31日)
对本年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和复盘,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和缺陷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汛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作模式,特别是针对养老机构、道路交通、在建工地等重点领域,要形成有效防控机制。
三、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指挥体系建设、包保责任落实、物资力量布防、预案修编演练、人员转移避险等关键环节,江河库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交通运输、文旅景区、安全生产、特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领域,健全隐患排查、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复核销号、长效巩固全流程管控机制,筑牢防汛保安基础。县(区)防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重点行业部门排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
1.横向排查,整治行业领域防汛风险隐患。各级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重点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行业领域防汛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细化排查整治项目内容,组织、督导下属单位、管理对象排查所有重点部位、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风险区域,特别是学校、医院、养老院、景区、施工工地、国有企业、矿山、尾矿库、危化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把关,按月动态汇总本系统内各县(区)行业部门的问题隐患整治台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涉及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教育、应急、城管、铁路、民政、国资委等部门)
2.纵向落实,整治基层防汛风险隐患。县(区)防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并按月动态汇总相关成员单位、重点行业部门和镇(街道)的问题隐患整治台账,及时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专项行动进展,对重、大、难的问题隐患,要积极组织会商研判,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整治。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配合市、县(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紧盯防汛责任落实、预案演练、转移避险、物资队伍配备等重要工作环节,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沟峪、切坡建房、近河临河居民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进行销号式闭环管理。(涉及各县区防指、镇、村等单位)
3.纵横结合,推动风险隐患整治。市防指建立“纵横两条线”的信息报送与汇总机制,确保排查无遗漏、无死角,信息全共享、责任可追溯。各县(区)防指、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将本辖区、本行业部门防汛问题隐患总台账同步上报市防指办,由市防指办审查、整合后建立市级防汛风险隐患数据库,及时向各方反馈共享,进行综合分析、跟踪督办,全力推动形成分类分级准、台账信息全、整改措施实、责任链条紧的问题隐患整改模式。(涉及各县区防指、市级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聚焦最薄弱的环节、最可能出事的点位,深入一线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做好问题查找、风险识别和评估、整改措施制定与落实等全链条工作,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县(区)防指要压紧压实各行业部门责任,及时跟踪专项行动进展和实际效果,督导相关单位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对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治理,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应急避险措施,严防“纸上整改”走过场。
3.省防总和市防指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导,派出工作组实地核查、指导帮扶,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和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将严肃通报并适时约谈。
附件 1.县(区)防指排查重点
2.市、县防指成员单位及重点行业部门排查重点
3.防汛问题隐患台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