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103-094336-07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
名 称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赴咸阳市开展第五轮重大事故隐患异地执法督查活动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10月份异地执法督查活动的统一部署,商洛市应急管理局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与当地联络人员密切沟通,结合咸阳市行业特点、企业状况、地域分布等情况,抽调市、县一线执法人员17人,聘请省级安全生产领域专家10人,成立商洛执法督查分队,下设8个执法督查小分队,其中市直小分队1个、县级小分队7个,于10月19日起对咸阳市(含杨凌区)14个区县实行全覆盖式执法督查。
为确保本轮执法督查活动顺利高效开展,商洛分队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刻总结九月份精准执法工作做法和不足,及时就本次督查活动进行了再安排、再强调,进一步统一各小分队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明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聚焦重点企业。严格按照省安委办文件要求,将执法对象聚焦到“五种情形”的企业,同时紧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安全风险较高且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准确圈定执法督查对象,确保在有限的执法督查期间最大限度排查问题隐患。二要加强培训学习。各小分队要组织执法人员及随队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认真研学,避免出现重大隐患判定依据不准、分类不清的状况。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要明确判定依据,确保移交的重大隐患“企业认可、专家负责、反馈有据”。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要求各小分队结合《安全执法检查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安全检查。全程记录发现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文字及影像资料等线索采集,并将相关证据资料现场收集固定,由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进行确认,在集中问题反馈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确认书》,同时现场移交当地工作专班,做到“全面移交、依据充分、证据完备”。
目前,商洛分队各小分队均已进驻所督查县区,迅速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先后对工贸、危化、煤矿、医疗卫生、校园、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的20多家企业单位开展精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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