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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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抓好应急 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40103-095629-69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2-25
名  称 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抓好应急 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


应急发〔202020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商政发〔2020〕3号)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应急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工作。要狠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全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远程审批服务。要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相关审批项目申报、受理、审批和前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实行网上备案,对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启动“不见面”在线办理。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要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需评估审批或部门会商的审批事项,要尽量以视频会议进行。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组成“一对一”工作组,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结合方式,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检维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防止忙中出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发放防疫物资,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器材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企业复产复工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更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攻坚行动,全面排查相关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四、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严格执行省安委办关于复产复工企业要做到九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和检查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安全管理覆盖到生产经营一线。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安全高效处置,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