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6-0001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17 | ||
| 名 称 | 关于做好1月18日至21日寒潮和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安全防范的提示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8—21日全市有一次大范围寒潮、雨雪天气过程,19日晚上有大雪,雨雪期间能见度较低。按照市委书记周宇松批示要求和1月17日召开的全省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视频会会议精神,为有效应对此次恶劣天气,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管控,提前部署力量,重点加强对桥梁、隧道、长下坡、山区道路等关键路段的巡查管控,针对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引发的路面结冰、积雪、低能见度等风险,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加强现场指挥与交通疏导,科学采取限速、分流、封闭等管制措施,严防发生连环碰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指导各县区旅游景区(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关闭高风险区域和户外游乐项目。重点加强索道、缆车、栈道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积雪清除,严格管控登山、围炉煮茶露营等高风险活动,做好游客疏导与避险安置准备。
三、住建、城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要强化城市运行保障,组织对辖区道路、管网、线网、燃气管道等设施进行巡检维护,排除故障隐患,及时清除积雪积冰,防止因冻裂、结冰、倒杆断线等引发停水、停电、停气或通信中断。加强户外广告牌、临时构筑物、围墙等的防风加固,防范高空坠物。
四、住建、城管、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抓好防风、防冻、防火、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恶劣天气下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格管控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
五、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领域、非煤矿山领域、工贸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巡检频次,切实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工作,防止设备管线堵塞、冻裂。
六、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加固温室大棚、畜禽圈舍等设施,及时清除棚顶积雪,防范设施结构损毁。
七、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信息。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7日